各会员单位、装饰设计公司、相关大专院校、室内设计师:
根据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关于印发室内设计师专业水平评价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室协[]13号)文件精神,由青岛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组织实施的青岛市室内设计师专业水平评价认证工作年11月正式启动,现将设计师专业会员评价认证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等级设置
室内设计师专业水平评价认证的等级设有四级
1、初级室内设计师;
2、中级室内设计师;
3、高级室内设计师;
4、资深室内设计师。
年9月19日,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工作会议暨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六届一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室内设计师专业水平评价认证工作全面启动。二、申报条件
各等级设计师专业会员必须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初级室内设计师:本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中专毕业从事设计工作1年以上。
2、中级室内设计师:本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设计工作3年以上。
3、高级室内设计师:本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设计工作8年以上。
4、资深室内设计师:本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设计工作15年以上。
本专业指:“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等专业。
三、申报程序1、参与设计师专业水平评价认证工作的设计师,其工作单位必须是协会团体会员单位!2、《设计师专业会员申报表》中的推荐意见由设计师工作单位统一填报,申报表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3、《设计师专业会员申报表》、设计师身份证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和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由所在单位统一上报协会。4、《设计师专业会员申报表》请登录协会公共邮箱(收件箱)下载!邮箱帐号:q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