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国,台湾大学心理学系荣誉教授。本文首发于《中国评论》年3月号。
一、红学研究的“典范”
龚忠武在《辛丑元年祭》的长文中,叙说他跟余英时之间“亦师亦友”的关系:年,他从台大到哈佛,成为费正清门下的一名研究生,余英时正好从密西根大学转聘到哈佛,为罹患严重精神病的杨联陞代课。两人除了师生关系之外,周末还经常到他家打牙祭,并参加围棋俱乐部的棋会。在年-年,余氏只是个在哈佛代课的助理教授,在哈佛的去留问题,成为他最大的心理压力,一度情绪十分消沉,香烟不离手,藉烟消愁,并且不讳言,可能回到香港教书。
-年之交,海外留学生爆发了保钓运动,龚忠武发现:余氏在校园里老跟在费正清后面,做说服反战学生的工作。余氏是围棋高手,两人闲聊时曾对龚忠武说:棋如人生。他现在正为他今后的学术生涯,下一盘大棋。
从年起,正值中壮年的余氏,为了打入美国学术界主流而拼命著书立说,企求扬名立万。在这段期间,余英时完成了有关《红楼梦》研究的三篇文章,一起收录在《历史与思想》一书中。其中最重要的一篇《近代红学的研究与红学革命》(),余氏引用孔恩(ThomasKuhn,-)在其名著《科学革命的结构》中所提出的“典范”之说:
“典范”可以有广狭二义:广义的“典范”指一门科学研究中的全套信仰、价值、和技术(entireconstellationofbeliefs,value,andtechniques),因此又可称为“学科的型范”(disciplinarymatrix)。狭义的“典范”则指一门科学在常态情形下所共同遵奉的楷模(examplarsorsharedexamples)。这个狭义的“典范”也是“学科的型范”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却是最重要、最中心的部分。
在这篇文章中,余英时认为:红学研究史上出现过两个占主导地位而又互相竞争的“典范”,第一个“典范”可以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为代表,其中心理论是以《红楼梦》为清初*治小说,旨在宣扬民族主义,吊明之亡,揭清之失。第二个“典范”认为:《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此说起源甚早,直到胡适的《红楼梦考证》问世,才成为一种新的“典范”。
对于科学哲学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孔恩所说的“科学革命”是指“自然科学的革命”,他并未提到“人文学”是否适用此一概念。“红学研究”中,不管是“索隐派”也好,或是“考证派”也罢,其实都是中国传统考据学的余绪,跟孔恩所说的“科学革命”并不相干。
余英时在提出他的“红学革命”说时,不用他最崇拜的柯灵乌历史哲学,反而非常勉强地采用孔恩的“科学革命论”,很可能是因为他注意到孔恩有关“常态科学”的主张:
孔恩的研究充分显示一切“常态科学”(normalscience)都是在一定的“典范”指引之下发展的。科学家学习他的本门学科的过程,通常并不是从研究抽象的理论和规则入手。相反地,他总是以当时最高的具体科学成就为楷模而逐渐学习得来的。这种具体的科学成就在今天是以教科书的方式出现的:在以往则见之于科学史上所谓经典的作品,如亚里斯多德的物理学(Aristotle′sPhysica)、牛顿的原理(Newton′sPrincipia)等等。
科学史上树立的“典范”的巨人一般地说必须具备两种特征:第一、他不但在具体研究方面具有空前的成就,并且在这种成就还起着示范的作用,使同行的人都得踏着他的足迹前进。第二、他在本门学术中的成就虽大,但并没有解决其中的一切问题。恰恰相反,他一方面开启了无穷的法门;而另一方面又留下了无数的新问题,让后来的人可以继续研究下去(即所谓“扫荡工作”mop-upwork),因而形成一个新的科学研究的传统。
在《历史与思想》一书的“自序”中,余英时很清楚地表明,他最大的心愿是“明天人之际,道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成为科学史上树立“典范”的巨人。他十分明了:不管“红学革命”在学术上有多重要,他再努力搞“红学研究”,都不可能成为树立“典范”的巨人,他必须另辟蹊径。在他所处的那个时代,他要如何找出自己的“道”?
二、“现代化理论”的典范
依照孔恩的理论,科学社群(scientific